驅鬼性交案犯人出獄再犯,更涉及未成年女童

驅鬼性交案犯人出獄再犯,更涉及未成年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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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鬼性交案犯人出獄再犯,更涉及未成年女童

一名曾因驅鬼性交案入獄的六旬裝修工人,出獄近一年半後認識了一名離家出走的 11 歲女童,凌晨時分駕車載女童到荒山野嶺,涉嫌在車內強姦女童。男子就強姦罪在高等法院受審,陪審團退庭商議後,裁定他交替的企圖強姦罪成,今(18 日)於高院被判囚 9 年半。法官強調,本案情節近乎完整的強姦案,不會因為涉及企圖強姦而減輕量刑。

被告周錦華(現 66 歲)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犯案,庭上透露他有 4 項性罪行案底,曾有兩段婚姻。高院法官黎婉姫判刑指出,本案情節非常嚴重,事主 X 案發時僅 11 歲,而被告案發時 61 歲,足足比 X 年長 50 年。黎官提及,被告在未使用避孕套的情況下,企圖將陽具插入 X 的下體,有機會招致性病風險,構成加刑因素。

黎官表示,被告於凌晨時分約 X 單獨見面,駕車載 X 到荒山野嶺性侵,本案「或多或少」有一定程度的預謀;被告在藉詞驅鬼誘騙 19 歲少女性交案判囚 11 年後,出獄近一年半再犯性罪行,今次更涉及未成年女童,反映上次刑罰不足以令他警惕。

黎官引述創傷報告指,即使事隔近 5 年,X 對性侵細節仍然歷歷在目,事後經常處於驚恐狀態,亦對男性有極大恐懼,不能和男性發展親密關係,只會和女性交往。臨床心理專家認為,X 的成長充斥不同負面經歷,強姦事件帶來嚴重傷害,加上 X 缺乏家人關愛,患有嚴重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此外,心理專家發現 X 出現解離狀態,容易情緒飄忽和忽然肚瀉,相信 X 的抑鬱症已步入臨界點,需要接受長時間心理治療。黎官表示,雖然 X 的精神創傷有其他原因,但報告顯示最大的精神傷害來自本案,被告經審訊後定罪,遂判囚 9 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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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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