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漢自殘,騙取 173 萬保險金

失業漢自殘,騙取 173 萬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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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漢自殘,騙取 173 萬保險金

馬來西亞一名殘疾中年男子,為騙取巨額保險金,不惜自殘左眼,案件於 2024 年 12 月 30 日正式開審。該男子被控「欺騙罪」及「企圖犯罪」兩項罪名,並於庭上拒絕認罪,目前已獲保釋,案件將於 2025 年 2 月 20 日再審。

失業致困 以自殘眼睛圖換百萬

綜合馬來西亞媒體報道,52 歲的陳國源(譯音)因為失業無法支撐家庭經濟,而妻子需獨力負擔家中開支。他自 2023 年起便無業,還患有心臟病及曾中風。陳某因不忍妻子承受經濟壓力,計劃以自殘左眼的方式,向保險公司索取 100 萬令吉(約 173 萬港元)的保險賠償金。

報道指,陳某於 2023 年 6 月 8 日及 7 月 20 日在北海市甘榜牙也兩次進行自殘,並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申請。他成功說服保險公司支付部分賠償,取得 4,154 令吉(約 7,200 港元)的金額。然而,其行為最終被揭發,並被警方起訴。

面臨雙重指控 最重可判十年監禁

陳國源被控違反馬來西亞刑事法典第 420 條的「欺騙罪」及第 511 條的「企圖犯罪」。其中,欺騙罪若罪成,可被判監禁 1 至 10 年,並需接受鞭刑及罰款;企圖犯罪罪成,最高刑罰為有關罪行最長刑期的一半。

法官批准保釋 強調全面配合警方調查

案件於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北海法庭開審,陳某聆聽翻譯員宣讀控狀後,拒絕認罪。其代表律師楊詩盈向法官求情,指陳某作為殘疾人士已充分配合警方調查,請求降低保釋金額。經考慮陳某的背景及求情理由,法官准許以 1 萬令吉(約 1.8 萬港元)及一位擔保人保釋候審。

案件將於 2025 年 2 月 20 日再次開庭審理,陳某最終是否罪成,將交由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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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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