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個月內結婚 2 次、離婚 2 次,妻子竟毫不知情

男子一個月內結婚 2 次、離婚 2 次,妻子竟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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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個月內結婚 2 次、離婚 2 次,妻子竟毫不知情

2022年底,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在審查轄區法院行政訴訟案件卷宗時發現一條頗為「蹊蹺」的案件線索:一男子在短時間內,將婚姻關係變更了4次,而其妻子對「被離婚」又「被結婚」竟然毫不知情。



隨後,承辦檢察官邵宏透過對此線索深入調查發現,鄒某和孫某為夫妻關係,2015年10月27日,鄒某找艾某冒充其妻孫某,在沒有提交結婚證書的情況下 ,區民政局為兩人辦理了離婚登記。 同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鄒某找到陳某,二人到區民政局先後辦理了結婚和離婚登記,隨後,鄒某又讓艾某冒充孫某與其辦理了結婚登記。

幾年後,孫某和鄒某因感情不和到民政局離婚。 在辦理離婚手續期間,孫某被告知最後一次與鄒某結婚的女子不是其本人,因此無法為兩人辦理離婚登記。 這結果讓孫某大吃一驚。 她透過進一步查詢得知,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丈夫鄒某竟然將婚姻關係變更了4次。

2020年8月3日,孫某到法院起訴民政局,稱自己“被離婚”和“被結婚”,後撤回起訴。 同年9月27日,鄒某和孫某在法院調解離婚。

透過進行實地調查,檢察官發現,區民政局負責辦理婚姻登記的工作人員沒有婚姻登記員證,對辦理婚姻關係登記的必要資料沒有進行嚴格審查,對孫某的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

如此頻繁地變更婚姻關係,尤其是鄒某和陳某在兩天內迅速辦理了結婚和離婚登記,其背後真相究竟是什麼? 是否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

帶著疑問,承辦檢察官透過詢問相關人員、深入進行調查取證,終於發現了鄒某找朋友艾某冒名變更婚姻關係、找朋友陳某結婚又離婚的真實目的——原來,鄒某和陳某 辦理結婚登記後,鄒某於當日利用結婚證書及陳某的購房合約和商業貸款材料等提取了住房公積金12.6萬元,而此款項並未被用於購買、建造住房等用途,鄒某存在用 虛假材料騙取住房公積金的違法行為。

案情終於明朗。 今年2月,桃山區檢察院依職權向區民政局、市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發出檢察建議。 建議區民政局依法履職盡責,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婚姻登記,加強崗前培訓,保證婚姻登記員持證上崗;建議市立住宅公積金管理部門嚴格審查公積金繳存人提供的要件,依法依規追 回被騙取的住房公積金。

兩家行政機關對於檢察機關制發的檢察建議均予以採納。 目前,違規提取的公積金已被追回。 相關工作人員違規辦理婚姻登記情況,目前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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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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